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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媒體素養課程學生短影音競賽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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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媒體素養課程學生短影音競賽

  • 目的:

    教育部自 108 年度起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列為 9 大核心素養之一,培養學生應用媒體與資訊工具之能力,同時深化媒體識讀能力,以期開發相關創造性潛能。
    為呼應以上課綱要旨,本競賽目的為鼓勵學生持續參與媒體素養課程,於製作短影音作品同時,反思、內化課堂所學,促進學習遷移,將知識實際應用於解決真實生活情境中之相關問題,強化推廣大專院校媒體素養教育發展。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銘傳大學傳播學院
    三、協辦單位: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義守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 徵選內容:

  • 一、目標:學習媒體素養課程後,透過製作短影音作品內化課程所學概念,訓練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辨能力。並且藉由作品產生之影響力,推廣正確的概念、也鼓勵他人修習相關課程。
    二、影片類型:不限於劇情片、紀錄片、動畫或任何影片類型。
    三、影片長度與檔案規格:
    (一)影片長度須在90秒以上、180秒未滿。
    (二)    影音格式為avi、mov、mp4、mpg等格式儲存影片。建議解析度為1920*1080 HD畫質1080p(含)以上。
    (三)    影片須上中文字幕。
    四、    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主辦單位確認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五、    影片內容(無論是整部或局部作品片段)皆不得重複投稿參賽,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之競賽,均不得參賽。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六、    避免針對本主題或教育部進行反宣傳,以及任何類型之置入性行銷。

  • 參賽資格與相關規定:

    一、    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含應屆畢業生),且曾修習校內或跨校媒體素養之課程,或曾參與媒體素養相關工作坊與各項活動者。
    二、    本競賽可以個人或團體(不超過六位)方式報名,請依各項競賽規範提交報名表及作品授權與同意書等相關資料。
    三、    每位參賽同學以兩件作品為限。

  • 網路報名流程及相關收件資訊:

    一、    報名日期:自112年12月1日(星期四)起至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二、    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請於網路google表單報名,下載附檔文件,填寫後上傳資料,並附上影片作品連結。
    https://forms.gle/MTXiaoguugi6y39W9
    (二)須上傳文件包含: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附件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若為團隊報名,每位學生皆須獨立填寫完整三份資料。(請下載簽名後,拍照或掃描成圖片檔上傳)
    (三)影片作品請自行上傳至YouTube網站(須設定為「非公開」)、取得影片連結網址。請注意須維持連結可觀看狀態至競賽活動結束。
    三、    影片資格經辦公室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72小時內補件完成,否則將不予補件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    入圍作品提醒事項:
    如獲入圍,執行單位將於113年3月20日(星期三)以電話及E-MAIL同步通知,入圍團隊須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或快遞郵寄資料至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傳播學院/媒體素養短影片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或是上傳雲端空間(通知入圍時另行提供雲端連結)。若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入圍作品,視同放棄入圍資格。
    須繳交資料如下:
    1. 含字幕完整影片,影音格式為avi、mov、mp4、mpg,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HD 畫質1080p)(含)以上。
    2. 無字幕版本影片
    3. 字幕檔案
    若以郵寄方式繳交檔案,請將以上資料燒錄於光碟、USB隨身碟中。
    五、    競賽相關資訊請上銘傳大學傳播學院網頁查詢https://reurl.cc/r65dYO
    六、    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林小姐,電話:(02)2882-4564轉2419或Email:gracelin@mail.mcu.edu.tw。

  • 評選標準與獲獎作品提醒事項:

    一、    內容審查: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媒體素養課程發展計畫總辦公室聘請相關議題之學者專家進行評審。
    二、    評審項目:

  1. 評審項目

    參考構面

    主題精神與內容

    40%

    1. 影片內容與媒體素養主題契合度
    2. 影片創作理念與情感共鳴度
    3. 影片內容之論點與思路之邏輯性

    創意發想

    30%

    1. 作品呈現之創意發想表現

    製作技巧

    30%

    1. 影片製作之流暢度、完整性

     

    1. 本競賽將於 113 年 3 月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2. 獎項由評選委員會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若有「從缺」,該獎金得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

  • 獎勵內容:

    一、    獎勵方式:
    第一名:頒發獎狀1紙、獎金$30,000元(得從缺)。
    第二名:頒發獎狀1紙、獎金$18,000元(得從缺)。
    第三名:頒發獎狀1紙、獎金$12,000元(得從缺)。
    佳作三名:頒發獎狀1紙、獎金$5,000元(得從缺)。
    二、    公布得獎名單與頒獎:
    預定於113年5月31日前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日期與地點另行通知。

  • 投稿作品(包含得獎作品)宣傳活動

    為擴大影片效益,入圍(包含獲獎)團隊須自公告入圍日起5年內不限次數、不限地域,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包含所屬機關)或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良善且公益性運用推廣其作品,包含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及公開播送於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網路與巡迴公開放映並進行活動宣傳。

  •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欲參與本競賽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若作品已獲得其他獎勵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競賽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教育部(報名時須繳交附件二著作權切結書、附件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教育部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    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設計為主,作品引用素材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有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均須取得授權才可使用。如有違反,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繳其獎狀及獎金且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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